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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六种网络传销骗局

作者:     来源:保定公安网     日期:2019年11月18日     点击:
  当前,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在为人们生活和工作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传销犯罪新的方式。借助互联网技术不断创新发展,网络传销犯罪被一些不法分子冠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光鲜面目而大行传销犯罪之实。网络传销犯罪具有隐蔽性更强、欺骗手段更加多样、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等特点,正在逐步取代传统型传销成为主要犯罪形式。

一是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二是宣传“免费获利”“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

三是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人们上当。

四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群众参与传销。

五是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来挣大钱,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六是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互联网的发展不但给群众带来了便利,也给犯罪分子进行网络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使用互联网的时候,应当时刻警惕“免费”、“返利”、“创业”等字眼,一旦碰到与金钱挂钩的网站、活动等,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加防范意识,切莫贪图小利,因小失大。若发现可疑情况,可在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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