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秀区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诊断、检查过程进行全环节监督,重点监督所有检查是否均由本人进行,各个环节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监督过程中,检察干警对拟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进行深入了解,询问核查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所涉罪名、身体状况等,认真核对病情诊断人员身份信息,查看诊断项目列表,确保所有检查均由罪犯本人参与。2023年7月1日,“两高三部一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正式施行。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全程法律监督,根据《意见》内容,罪犯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前,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应当将罪犯信息、时间和地点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人民检察院通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现场监督诊断检查活动。竞秀区检察院依法进行同步监督,实现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的转变,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工作进行全程介入式监督,以确保医学诊断活动的真实有效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履职,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依法合规开展,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下一步,竞秀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并重,确保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范、公正、公平开展,努力实现刑罚执行法律监督价值作用,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