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党组在总结公益诉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保定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以新年第1号文件形式下发全市各基层院,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该《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公益诉讼的组织建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为组长,副检察长卢彦芬、赵炳山及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秀英为副组长,民行、环检等10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院也要成立相应的公益诉讼领导机构。
该《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制定了33条细则,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突出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各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细化了案件办理的步骤、技巧、要求。该《实施方案》吹响了2018年全力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号角,拉开了全力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的序幕。
据了解,保定市检察机关自去年7月份开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市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公益诉讼办案组织,积极推进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立案审查48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移送起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