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竞秀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筑牢司法公正根基,防止领导干部、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竞秀区围绕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郑重承诺: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的情形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六、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的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七、坚决做到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坚决做到不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
九、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十、坚决做到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一、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二、坚决做到不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生态,为平安保定、法治保定建设而不懈奋斗!
竞秀区委政法委
2021年6月2日